进口邮件必须符合海关监管规定。海关总署从2010年9月1日起,开始执行新的邮件征税标准(2010年第43号 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
行邮税只适用于个人合理自用,对于同一收件人如果短时间内多次海淘,虽然一次计算没有超过限值,但海关有理由怀疑客户个人自用的合理性,怀疑客户可能涉嫌再次销售。
买家应要求卖家如实申报内件信息,低报、瞒报都会影响海关的查验,并可能导致海关按最严格和最高征税标准征税。
注:包裹一旦退运,将产生退运运费(EMS除外),退运运费按实际金额收取。部分高价值或特殊商品还可能产生通关等费用。